本期价格来源于《宝鸡市建筑动态与价格信息》(季刊)2016年第1期,总第70期。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72.5元/工日调整为82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86.10元/工日调整为9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第五、六、七、十、十一、十二章执行装饰工程调整标准,其余章节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修缮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计入差价。 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