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综合价格指数使用说明1、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测算、按月发布,全省统一使用;基期确定为2018年12月,基期值为100。2、人工综合价格指数(不分专业)既适用于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的工程价款动态调整,也适用于执行2018版计价依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3、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的在建工程,人工信息价的动态调整以各市2018年12月发布的人工信息价为基数,根据《浙江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各市人工信息价(报告期)=[2018年12月各市人工信息价x人工综合价格指数(报告期)]/100二、商品泵在相应等级基础上增加费:运距超过7km的每km另增运费(备注:商品砼市场信息价已包括7km内的运费和税金, 泵送砼信息价含泵送费)除税增加2.02元,含税增加2.2元。商品泵送砼高度11-18层另增(备注: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数)除税增加4.72元,含税增加5元。19-24层另增(备注: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数)除税增加9.43元,含税增加10元。25-29层另增(备注: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数)除税增加14.15元,含税增加15元。30-50层在15元/m3基础上按每3层另增(备注: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数)除税增加4.72元。含税增加5元。抗渗砼在相应等级基础上增加费:P6砼增加费:除税增加17.7元,含税增加20元。P8砼增加费:除税增加22.12元,含税增加25元。(备注:抗渗砼在相应砼等级基础上增加抗渗砼增加费,"一、人工综合价格指数使用说明1、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测算、按月发布,全省统一使用;基期确定为2018年12月,基期值为100。2、人工综合价格指数(不分专业)既适用于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的工程价款动态调整,也适用于执行2018版计价依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3、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的在建工程,人工信息价的动态调整以各市2018年12月发布的人工信息价为基数,根据《浙江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各市人工信息价(报告期)=[2018年12月各市人工信息价x人工综合价格指数(报告期)]/100二、商品泵在相应等级基础上增加费:运距超过7km的每km另增运费(备注:商品砼市场信息价已包括7km内的运费和税金, 泵送砼信息价含泵送费)除税增加2.02元,含税增加2.2元。商品泵送砼高度11-18层另增(备注: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数)除税增加4.72元,含税增加5元。19-24层另增(备注: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数)除税增加9.43元,含税增加10元。25-29层另增(备注: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数)除税增加14.15元,含税增加15元。30-50层在15元/m3基础上按每3层另增(备注: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数)除税增加4.72元。含税增加5元。抗渗砼在相应等级基础上增加费:P6砼增加费:除税增加17.7元,含税增加20元。P8砼增加费:除税增加22.12元,含税增加25元。(备注:抗渗砼在相应砼等级基础上增加抗渗砼增加费,设计施工图纸中有或未标明掺抗渗、抗裂外掺剂(不含抗裂纤维)、掺量及外掺剂种类不同的,均不增.减费用。抗渗砼增加费未考虑渗透结晶型防水剂等特殊需求的外掺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