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附表中发布的材料参考价是包括市区范围运杂费和采保费在内的综合价格,如因市场因素造成实际价格与本通知公布的参考价格对比超过±5%时,则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变化的实际情况,共同商定补差方案进行调整价差。2、建设物内外的装饰镶贴材料、给排水以及室内外水电、消防安装材料、园林绿化工程等材料,由于品种规格太多,新产品不断出现,材料来自全国各地,如实际使用的品种、规格、价格与本通知公布的参考价格有较大出入或缺项,则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按实际情况调整价差。3、建设工程赶工措施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赶工措施费用的通知》(粤建造发[2011]00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