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文发布的材料市场综合价(即“当期市场价”)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修缮工程等。二 、本文发布的材料市场综合价是工程造价计价的参考。三 、本文发布的材料市场综合价同时适用于执行湘建价〔2020〕56号文以前已签订合同且合同有约定的工程结算时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四 、冷水滩区以外的县(市、区),其材料市场综合价按附表二执行,附表二未发布的按附表一执行。五 、本文发布的材料市场综合价均按不含进项税价(以下简称“除税价”)模式发布。 相应综合税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之规定执行。六 、本文发布的材料市场综合价为发布期内相应城区内综合测定价。执行时,遇有部分 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工程实际使用的材料价格与发布的材料市场综合价不符,应按相关文件规定调整。七、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各钢铁生产企业调整了生产线,目前原则上只生产抗震钢筋,市场上已不能顺利采集到非抗震钢筋的价格,本文仅发布了抗震钢筋的价格。八 、本文发布的材料市场综合价运输费用是按20km (含20km)综合考虑的,超过20km以外的运输费用,应另行协商计取。九 、包工包料工程一般不得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因特殊情况,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 须经施工单位同意,且在办理结算时,仍按相应材料发布价执行,拨付工程款时按相同价格扣回所提供材料价款,其采购保管费的分摊按有关规定执行。十、本文发布的泵送商品混凝土市场综合价只包含泵送混凝土润滑剂,不包含其他专业混凝土添加剂及混凝土泵送费用。十一、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作调整。区县价格说明:1、此县(市、区)市场综合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2、电的市场综合价格为电力局的供应价加上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收的管理费;3、商品混凝土的价格不包含混凝土的泵送费用和各种添加剂费用,但包含商品混凝土的市内运费,“泵送混凝土”已包含泵送混凝土润滑剂;水下混凝土加收30元\/方;如需加早强剂、抗裂剂等另加收35元\/方;加抗渗剂:P6单价加25元\/方,P8单价加35元\/方;抗折混凝土:4.0强度加收25元\/方,4.5强度加收35元\/方,5.0强度加收45元\/方;细石砼(0.5骨料)在本标号的基价上加20元\/方。涔天河灌区水泥42.5(散装):江华0.408元\/kg,道县、江永0.49元\/kg,宁远0.353元\/kg,42.5(袋装):江华0.452元\/kg,道县、江永0.51元\/kg,宁远0.383元\/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