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材价格信息根据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78号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组价实施细则》(金市建综〔[2004〕284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发布编码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建站推〔2021〕16号),"金华市建材价格信息根据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78号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组价实施细则》(金市建综〔[2004〕284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发布编码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建站推〔2021〕16号),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关于调整增值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以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和《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进行编制。一、本刊发布的建筑类、安装类、市政类等材料信息价,是供建设各方在工程计价时参考使用。每种材料按交易习惯或有关规定标注了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含税信息价和除税信息价。二、材料价格信息是经市场调查、分析、整理后发布,并不针对某一特定品牌的价格(注明品牌除外),而是泛指某一类材料相应时期的价格水平,实际成交的价格会因品牌不同、供货数量、供货方式及付款条件等因素影响,材料价格会有不同程度的上浮或者下浮。请有关单位在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工程结算、材料价格签证等计价活动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本信息。三、含税信息价综合了材料自来源地运到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含税进项额的供应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含税信息价计算公式;含税信息价=含税供应价+含税运杂费+含税材料保管费四、除税信息价是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不含进项税额的材料供应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本刊中除税信息价按“一票制”进行测定。除税信息价的计算公式:除税信息价=含税信息价÷(1+增值税税率)五、运杂费的计算为大宗材料和非大宗材料两类。1.大宗材料按里程运价计算,市内综合运距按照15公里计算,根据建筑材料运输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材料按照大宗材料运杂费计算:钢材运杂费 27元/吨水泥运杂费 20元/吨砖、瓦运杂费16元/吨砂、石运杂费19元/吨2.除以上四类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均按照非大宗材料的运杂费率计算。计算公式为:供应价x运杂费率运杂费率,一律按下列费率计算;(1)易碎物品(玻璃、瓷砖、大理石、花岗岩)3.5%(2)有色金属管材、高压阀门、电缆 0.25%(3)园林苗木5.0%(4)其他材料 1.8%六、材料采购保管费指材料部门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和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内容。计算公式为:采购保管费:(供应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率(%)材料采购保管费率统一标准为:1.5%七、本刊中苗木含税信息价采集自商业单位,自2019年4月起,增值税税率为9%取,如与实际不符请执行财税部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