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材料价格是指材料由货源地(或交货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点) 后的出库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二、本通知发布的材料价格包含工程材料含税价和除税价两部分。单项材料差价按 照本通知附表的材料价格与定额取定价之差,以定额耗用量计算。材料差价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三、施工用水、用电的差价按材料价计取价差,如承包人直接使用发包人水、电的, 应按2018 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执行。四、商品混凝土价格中包含城区水平运输费用,不含泵送费用。五、凡按实际价格找差的材料,应由承、发包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并将解决办法上报备案。六、本通知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均为合格产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