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菏泽工程造价信息》: 根据省住建厅《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鲁建办字【2016】20号)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菏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是指一般合格产品;有特别要求的要注明品牌 2、菏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考虑批量现金采购的价格 3、菏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是指按增值税下不含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包含不含进项税额的材料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等。 4、材料价格按不同渠道采集,所采集的材料原则上不少于3个同类品种的材料价格;采集人员对所采集的材料价格要签字,有条件的可有供应商或经销商的公章 5、材料价格采集要集中在市区内业务量较大的材料代理商、经销商、建材市场等地进行;对本地的生产企业也要进行现场采集 6、材料运达地点为市中心城区 7、材料价格采集要充分考虑本季度的价格浮动情况,综合考虑 各材料价格采集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搞好采集工作确保材料价格的真实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