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发布编码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建站推〔2021〕116号),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一、本刊发布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材料市场信息价,经采集、调查、分析和整理后发布,供建设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时参考,每种材料按有关规定标注了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含税信息价和除税信息价。二、材料价格信息按地域不同分列舟山市区、岱山、嵊泗及普陀山、朱家尖、金塘、六横等地材料价格信息。其中舟山市区的材料价格信息由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采集编制,其他各地区的材料价格信息由当地建设局或管委会负责提供。三、含税信息价综合了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含进项税额的供应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含税信息价=含税供应价+含税运杂费+含税材料采购保管费其中:1、含税供应价按市场实际供应价格水平取定,包含了进货费、供销部门经营费和包装费等有关费用,不包含包装品押金,也不计减包装品残值。2、含税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及其他附加费等费用。(1)大宗材料按照里程运价计算,市内综合运距按照15公里计算,根据建筑材料运输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材料按照大宗材料运杂费计算:金属材料运杂费26元/t 砂、石运杂费15元/t 砌块运杂费30元/t 水泥运杂费20元/t 砖运杂费10元/t(2)除以上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均按照非大宗材料的运杂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含税运杂费=含税供应价×运杂费率其中:易碎物品(玻璃、瓷砖、大理石、花岗岩)运杂费率 3.5%有色金属管材、高压阀门、电缆运杂费率0.25%园林苗木运杂费率5.0%其他材料运杂费率1.8%3、含税采购保管费系指材料部门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和工地保管、仓储损耗等内容。含税采购保管费费率标准为1.5%。含税采购保管费=(含税供应价+含税运杂费)×1.5%四、除税信息价是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不含进项税额的材料供应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本刊中除税信息价按“一票制”进行测定。除税信息价=含税信息价÷(1+增值税税率)五、含税信息价适用于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要求的工程项目计价,除税信息价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计价。六、如采用“两票制”进行价格结算的材料,即指企业在购买材料或其他物资时,材料供应商将材料或物资价款与运输费用分别单独开具发票的一种形成,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七、价格信息中的增值税税率依照财税部门当前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今后财税部门有新发文件对税率进行调整的,我刊将适时对除税信息价作出调整。源文件价格为含税价+除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