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建发〔2018〕468号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2018年第3季度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8]539号)、《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8]175号)的规定,结合本市近期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实际变化情况,由市建筑管理总站测算编制了本市2018年第3季度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现发布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附表所列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对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二、本通知附表未列的一类材料预算指导价格,凡属《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管理办法》所列“实物法调整材料品种范围”的材料,以及本通知附表中所列材料的指导价与实际价格相差较大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风险共担的原则,依据《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均按甲乙双方签认后的实际价格予以调整。三、凡一类材料均以本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应定额规定的材料消耗量为计算基础,以本通知附表所列指导价格,同现行各类定额定西地区基价附录“材料综合预算价格”的差额进行调整。四、本通知由定西市建筑管理总站负责解释。附件:定西市2018年第3季度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8日 抄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