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 企业: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 关 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 施意见》(甘建价〔2016〕119号)《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 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 号)等规定,我局编制了2025年第3期建筑材料信息价格。现 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期建筑材料信息价格自2025年5月1日起,配套甘肃省现行相关定额及天水地区基价参考使用,计算方法与基价中 材料预算价格一致,其中的除税价格和含税价格按规定分别适用 于一般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进行计税计价的工程项目。二、本信息价仅作为编制工程估算、概(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等计价参考,信息价中未列入或与实际材料价格相差较大时,应综合考虑材料品牌和工程需求,按我省规定材料价格计算方法,结合市场实际合理确定价格。三、材料价差按我省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方法进行调整。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