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价格的调整办法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湘建价(2020)56号和湘建价(2018)129号相关规定执行。2.本期材料价格均含不含进项税价(除税价)模式发布,相应综合税率按湖南省建设厅印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相关规定执行。3.本期预算价格运输费用是按15KM(含15KM)综合考虑的,超过15KM以外的运输费用,发、承包双方另行协商计取。4.本期发布的厂拌水泥稳定碎石、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每立方米价格信息中按压实体积考虑。5.本期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 益阳造价站联系方式:0737-422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