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价格来源于《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u003C市场价格信息》2019年第5期 2、全区年度重点项目水泥流通环节按藏政办发电【2017】487号文执行限制差价率,即以经销企业(或经销商户)与水泥生产的运输距离为标准,运距在100公里以内的加价率不超过20%,超过100公里至300公里以内的加价率不超过30%,超过300公里至500公里以内的加价率不超过45%,超过500公里至700公里以内的加价率不超过60%,超过700公里以上的加价率不超过80%。区外调运的水泥,以我区出厂价为基数,按照经销企业所在地和与之最近的我区水泥生产企业间的距离进行计算,执行相同差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