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庆建建发〔2022]51号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庆阳市二O二二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和机械租赁信息价的通知各县〔区》住建局、市直各能工企业、勒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和有关建设单位: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市场材料价格实际,经调查测算,“庆阳市二O二二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和机械租赁信息价”已编制完成,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列材料信恩价和机械租赁信感价从二O二二年一月一日起,与甘肃省现行各类定额、庆阳地区基价配套使用,材料价格是指运达施工现场入库后价格。本通知下发之目前已经按合同〔包括补充协议〕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或巴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的工程,不再调整.二、本通知所列商品混凝土信息价不含泵送费;有特殊要求的商品混凝土,所增加的费用按差价进行调整。三、本通知所列机械租赁费信息价已包含燃料动为费及人工费〔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四、附表中未列入的材料和机械,工程中实际发生价差,由建设、施工、蓝理共同商定,按规定纳入预结算编制.五、为了有效防范工程项目建设风险和减少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若市场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本信息价时,建设、施工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采购,计算出材料预算价格或综合单价,及时办理签证,纳入工程结算。六.《关于公布庆阳市二○二一年第四期建设工程一类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庆建建发〔20213371号)、《关于公布庆阳市2021年第四期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的通知》(庆建建发〔2021]372号〕文件同时废止.七、财税部门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时,按财税部门规定执行.八、本通知由庆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附件:1、庆阳市二O二二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和机械租赁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