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场综合价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二、本市场综合价非“政府定价”,仅为编制招标控制价(上限值)的市场信息参考价,也可作为投标报价、预算编制的参考,不宜直接作为结算价。编制招标文件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可调价的材料价格范围、价格风险幅度及调整办法。工程结算价应按投标报价和合同约定执行。市场价格波动或差异较大时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按市场实际购买价格商定其价格。三、根据湘建价〔2020〕56号文本期园林绿化工程苗木市场综合价不含税。四、本价格执行时间: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作调整。五、该价格由常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