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2024年4季度信息价各有关单位:我局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信息员对第四季度材料市场价格进行调查,经收集、平衡,综合测定县城和华城圩镇、安流圩镇二0二四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部分材料价格信息,并以此作为计算建筑工程及其它专业工程二0二四年第四季度材料价格信息参考的依据,现予公布(见附表);同时,就工程造价结算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工程部分材料参考价格》,已包括运杂费、采保费等在内的工地综合价格(不含税费)。县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将加强工程施工材料价格的跟踪管理。二、在《工程部分材料参考价格》中未有公布的其他材料价格,严格按照梅州城区工程部分材料价格,由甲、乙双方参照其中价格按实签证结算价格。三、所有建设工程必须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规定》实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包括一次性承包造价的大包干工程)。四、根据粤建市函[2016]1113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各专业综合定额《广东省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0)》、《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部按该通知规定执行。根据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的通知,从二0一六年十月一日起取消堤围防护费。从2018年5月1日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项目,其工程计价增值税率由11%调整为10%,粤建市函[2018]898号文。从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为9%,实施细则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粤建市函[2019]819号文。五、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新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自二0一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详见粤建市[2019]6号文的通知。我市执行省2018计价依据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暂定为1.0,见梅市建函[2019]213号。六、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2012年修缮综合定额的各专业工程,人工日工资单价分别调整为82.00元/工日、94.00元/工日。从二0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详见梅市建字[2016]99号通知)。七、根据粤建标[2022]14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八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安流圩镇钢筋、水泥信息价按五华县城价每吨加30元运费结算,其他镇按里程折算。注:1.未用泵送的工程应扣除泵送费25元每立米。2.S6-S8防水混凝土按相同等级加10元每立米。3.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按实计价。安流圩镇钢筋、水泥信息价按五华县城价每吨加30元运费结算,其他镇按里程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