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州建知[2019]99号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颁布《甘南州二O一九年第一期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招投标代理公司等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全州各县市主要材料价格进行采集调查,测算编制了《甘南州二O一九年第一期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现公布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列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按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号)及《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及主要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甘建价字[2016]8号)执行。 二、本通知未列的一类材料及所列材料的指导价与实际价格相差较大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按实际采购原价和我省现行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方法,计算出实际材料预算价格或综合材料预算价格后计取材料价差。 三、凡一类材料均应以二O一九年一月份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应定额规定的材料消耗量为计算基础,根据本通知附表所列指导价格同现行材料预算价格或综合材料预算价格的价差进行调整。 四、本通知所列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应从2019年1月1日起,与现行计价依据配套执行。 五、本通知由甘南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件:甘南州二O一九年第一期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