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及主要材料信息价格目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市建材市场价格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第一期工程建设材料信息价格及工程建设人工信息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材料信息价格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人工信息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并与现行消耗量定额、基价、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营改增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规定配套执行。二、本信息价格未列入属实物法调整的材料,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参考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三、本通知由酒泉市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解释。附件:1.酒泉市2023年第一期工程建设人工信息价 2.酒泉市2023年第一期工程建设材料信息价格 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