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378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本省有关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基础数据库以及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378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本省有关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基础数据库以及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采集、测算、发布建设工程价格要素市场信息价和指数、指标等相关信息,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监测。”《价格信息》发布专属品牌市场信息价,在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由投标人与业主根据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