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州建知〔2018〕200号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颁布《甘南州二〇一八年第一期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各县市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招投标代理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全州各县市主要材料价格进行采集、测算编制了《甘南州二〇一八年第一期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现公布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列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8〕175号,《甘肃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参考办法》甘建价字〔2016〕7号及《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及主要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甘建价字〔2016〕8号执行。二、指导价上没有的一类材料及所列材料的指导价与实际相差较大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按实际采购原件和我省现行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方法,计算出实际材料预算价格或综合材料预算价格后计取材料价差。^三、凡一类材料均应以一月份以后实际充成的工程量相应定额规定的材料消耗量为计算基础计算差价。…四\\本指导价格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五、本通知由甘南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8月8曰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