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建建发〔2021〕200号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庆阳市二O二O年第二期建设工程一类材料信息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市直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和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市场材料价格实际,经调查测算, “庆阳市二O二一年第一期建设工程一类材料信息价格”已编制完成,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列一类材料价格从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起,与甘肃省现行各类定额、庆阳地区基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u003C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建价〔2016]119号)文件配套使用,材料价格是指运达施工现场入库后价格。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竣工的工程项目不再调整。 二、附表中未列入的材料,工程中实际发生价差,由建设、施工、监理共同商定,按规定纳入预结算编制。 三、为了有效防范工程项目建设风险和减少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若市场建筑材料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本信息价格时,建设、施工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采购,计算出材料预算价格或综合单价,及时办理签证,纳入工程结算。 四、《关于公布庆阳市二O二O年第二期建设工程一类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庆建建发〔2021]80号)文件同时废止。 五、财税部门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时,按财税部门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庆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件:庆阳市二O二一年第二期建设工程一类材料信息价格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