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时间:2020年1月1日-2月29日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郴州市城区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和修缮工程,非国有资产投资的建设工程的材料预算价格,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三、本期预算价是编制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计价参考依据,并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四、本期预算价个均包含增值税,除个别注明税率外,其余按湘建价【2018】101号,湘建价【2019】47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执行。五、本期预算价运输费用是按20km(含20km)综合考虑的,超过20km以外的运输费用,应另行协商计取; 本文所发布的商品混凝土预算价格不含专业混凝土添加剂及混凝土泵送费用,如实际发生,应另行协商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