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时间: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郴州市城区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园林和修缮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的材料预算价格,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自 主确定。三、“本期预算价格”是编制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 上限值、合理价)的计价参考依据。并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四、“本期预算价格〃是经过市场调查、收集、分析比较综合考虑,是反映2020年3月L 日至4月30日时间段内的市场材料综合价格水平,发布的价格均是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的建材价格。五、“本期预算价格”均包含增值税,除个别注明税率外,其余按湘建价(2018) 101号、 湘建价(2019) 47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执行。K、“本期预算价格,,运输费用是按20km (含20km)综合考虑的,超过20km以外的运输 费用,应另行协商计取。七、本文所发布的商品混凝土预算价格不含专业混凝土添加剂及混凝土泵送费用,如实际发 生,应另行协商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