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平住建发〔2020〕193号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平凉市2020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人工费指导价》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甘建价〔2013〕585号)和《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计价调整的指导意见》(甘建价〔2020〕145号)的文件要求,现予以发布《平凉市2020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人工费指导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工费指导价格按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甘建价〔2013〕585号)文件规定的计算程序计算,调整的价差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二、人工费指导价格按《省住建厅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计价调整的指导意见》(甘建价〔2020〕145号)文件第二项“费用调整”第1条中的规定,已上浮20%调整。三、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四、本通知发文之日前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五、本通知由平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造价科负责解释。附表:平凉市2020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人工费指导价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