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淡水地区(含淡水、沙田、秋长、新圩镇、三和经济开发区)材料综合价为参考性价格,并非法定指令性材料价格,供各单位在工程预算中参考。 2. 综合价一般已综合考虑了材料运输费,供销部门手续费,采保费,包装费及过桥过路费。 3、钢筋已综合考虑了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采保费,不含进场检测费。 4、商品混凝土综合价并非法定指令性材料价格,供各单位在工程预算中参考使用。 5、抗渗S6混凝土在同一等级基础上加收20元/m³,水下混凝土加收25元/m³,膨胀混凝土加收45元/m³,抗折混凝土在同一等级基础上加15元/m³;工程需泵送混凝土、泵送费另计;如需缴纳过桥、过路费,售价按实相应提高。勘误来源及说明:来自《惠阳淡水地区部分建筑材料综合价》勘误,对2023年第一季度“HRB400(Ⅲ级)螺纹钢 Φ6”勘误有误,应改为“HRB400E(Ⅲ级)螺纹钢 Φ6”,对“HRB400(Ⅲ级)螺纹钢 Φ8~10”勘误有误,应改为“HRB400E(Ⅲ级)螺纹钢 Φ8~10”,对“HRB400(Ⅲ级)螺纹钢 Φ12~16”勘误有误,应改为“HRB400E(Ⅲ级)螺纹钢 Φ12~16”,对“HRB400(Ⅲ级)螺纹钢 Φ18~25”勘误有误,应改为“HRB400E(Ⅲ级)螺纹钢 Φ18~25”,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