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淡水地区(含淡水、沙田、秋长、新圩镇、三和经济开发区)材料综合价为参考性价格,缺项材料综合价请参考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综合价,上述材料综合价并非法定指令性,供各单位在工程预算中参考使用。 2、人工费按惠市住建函〔2020〕275号我市执行2018省计价依据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含单独设计施工图或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机上人工费)为1.0,人工费基准值为相应各专业定额子目人工费。3.综合价一般已综合考虑了材料的运输费,供销部门手续费,采保费,包装费及过桥过路费。4.钢筋已综合考虑了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采保费,不含进场检测费。 5.水的单价按惠阳区自来水发展总公司供布惠阳淡水城区自来水价格表;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1、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综合价并非法定指令性,供各单位在工程预算中参考使用。2、商品砂浆价格暂按惠州市供布的材料信息价湿拌砂浆价格执行。3、抗渗S6混凝土在同一等级基础上加收20元/m³,水下混凝土加收25元/m³,膨胀混凝土加收45元/m³,抗折混凝土在同一等级基础上加15元/m³。4、本综合价已综合了商品混凝土各种碎石粒径。5、工程需泵送混凝土、泵送费另计。6、如需缴纳过桥、过路费,售价按实相应提高。勘误来源及说明:来自《惠阳淡水地区部分建筑材料综合价》勘误,对2023年第四季度“HRB400(Ⅲ级)螺纹钢 Φ6”勘误有误,应改为“HRB400E(Ⅲ级)螺纹钢 Φ6”,对“HRB400(Ⅲ级)螺纹钢 Φ8~10”勘误有误,应改为“HRB400E(Ⅲ级)螺纹钢 Φ8~10”,对“HRB400(Ⅲ级)螺纹钢 Φ12~16”勘误有误,应改为“HRB400E(Ⅲ级)螺纹钢 Φ12~16”,对“HRB400(Ⅲ级)螺纹钢 Φ18~25”勘误有误,应改为“HRB400E(Ⅲ级)螺纹钢 Φ18~25”,特此更正。